考试、成绩
1、成绩单。学生成绩单分为主专业成绩单和双二辅专业成绩单,境内使用成绩单和境外使用成绩单,纸质成绩单和电子版成绩单,中文成绩单和英文成绩单。
2、其他学习证明。除了成绩单,还有在读证明、GPA证明和毕业证学位证的确认件或翻译件等学习证明。
1、 纸质版学习证明。办公楼一楼设置有学习证明自助机,除了毕业证和学位证确认件或翻译件,其他学习证明均可在机器上自助打印。毕业证学位证确认件或翻译件需在注册中心柜台登记办理。
2、 电子版学习证明,除毕业证学位证确认件或翻译件外,可以在本科教学网的可信单子成绩单模块中下载,2000级及以后学生均可使用。2000级及以前年级学生的电子版学习证明,需先制作纸质件,再扫描,之后可以获得电子版。
3、 成绩单分为主专业成绩单和双二辅专业成绩单,境内使用成绩单和境外使用成绩单,纸质成绩单和电子版成绩单,中文成绩单和英文成绩单。
4、 关于成绩单课程显示的说明。对于2016级及以前年级的学生,成绩单中只显示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并取最高分记载在该生教学计划中的所属学期;对于2017级及以后年级的学生,所有已选而未退的课程,其课程成绩均显示在成绩单中,并且按照学生修读的学期记载。没有学分的课程不显示成绩单中。我校成绩采取百分制。100分为满分,0分最低,60分为及格。
5、 在读证明为中英双语,是学生申请境外留学、工作使用的在读证明。如果修读双二辅专业,可以开具带有双二辅专业的在读证明。
6、 GPA证明为中英双语,有几种GPA证明可以选择,只含有全部课程的加权平均分证明、既有全部课程的加权平均分又有专业课的加权平均分证明、算术平均分证明,如修读双二辅专业,则有包含双二辅专业GPA的上述证明。
7、 加权平均分等于参评课程成绩与学分乘积之和除以参评课程学分之和。
8、 关于计算GPA所选取的课程。凡是成绩单中的课程均计算在GPA之内,如果一门课程修读多次,则取其最高分计算。
9、 GPA证明中的加权平均分,既有百分制GPA,也有折算后的四分制GPA。百分制与四分制成绩的对照关系:90-100=4.0; 85-89=3.7; 80-84=3.4; 75-79=3.0; 70-74=2.4; 65-69=2.0; 60-64=1.0.
10、注册中心联系电话010-62333727,地点办公楼114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