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及学籍异动
主要涉及到注册学籍、学籍卡片填写、保留入学资格、预科生等事宜。
按教育部41号令关于学籍相关规定,新生报到当日经审核:报到本人、所持证件、录取通知书三者信息核实一致无误为初审合格,当即取得学籍。学院领取材料含新生名册、学生证、学籍卡、校徽,现对新生报到相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1. 学院在新生报到初审合格后即可注册学籍(注册系统中电子注册、学生证上盖注册章),学校不再安排新生单独进行注册工作。学院给学生证写入电子信息后直接发放给学生。学生证由内芯和封皮组成,对中折叠W形状后插入封皮。
2. 学籍卡片填写要求
2.1学籍卡上下一式二份,由学生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不得留有空项。
2.2粘贴照片为一寸证件照,蓝底或白底均可。
2.3“往返火车站”一栏,外埠学生应填写距家庭所在地最近(或方便购票)的火车站站名,北京学生此栏不填。
2.4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复学者若已填写过学籍卡则无需再次填写。
2.5学院将学籍卡按班按学号顺序排好后,连同签字盖章版《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于规定日期前交回教务处教务科。学校裁剪完返回学院一份。
3. 因病、因事、应征入伍等情况期望保留入学资格者,填写《北京科技大学本、预科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http://teach.ustb.edu.cn-学籍-下载中心)。因病需附医院诊断证明,因事需附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应征入伍者附入伍通知书;所有材料由所在学院审核后交教务处教务科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如不便来校可邮寄至所在学院代办。应征入伍最长保留2年,其余情况保留一年。
4. X-1年招生的预科生注意事项:
4.1转正后其身份转为X级本科新生,但无需重新报到、体检、军训等,学生证、学籍卡、一卡通等沿用即可。
4.2转正后未申请跳级的需按X级新分配的宿舍自行调整住宿。
4.3欲迁移户口的,持X-1年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户籍部门办理迁移证(如需相关证明,与学校招办联系),交学校保卫处户口办公室办理落户。
5. X年招生的预科生注意事项:
5.1按新生履行报到、体检、军训及学籍注册等手续。
5.2插班进入普本X级学习及生活,按预科生管理。
5.3预科期间不迁移户口,待X+1年转正后办理。
6. 规定日期前将《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http://teach.ustb.edu.cn-学籍-下载中心)电子版发送至jwk@ust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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