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
学校秉承“学风严谨,崇尚实践”的传统,始终坚持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并举、实践教育与全面育人结合、实践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结合的理念,以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构建了包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和科研训练”五个模块,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的实践教学体系。
实验教学
以自然科学基础实验中心和专业实验室为平台,以提高实验动手能力为主线,以掌握基本实验技能和方法、融会贯通科学知识、促进科学思维和创新思维为主要教学目标。学校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实验教学中心和实验室向全体本科生开放。学生可利用实验室开展毕业设计、自主设计研究性实验项目、参加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学校将实验教学视为与课堂教学同等重要,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方法和手段的研究与改革。
实习
学校建有校内外实习基地,旨在锻炼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建立工程意识,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学校积极探索和大型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已在169家企事业单位建成相对稳定、覆盖面大的校外实习基地,包括5个国家级工程教育实践中心和5个北京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可满足全校各专业学生的实习需求。学校高度重视实习工作,把实习和课堂教学同等对待。鼓励教授指导本科生实习。目前实行理工科专业按班建制组队到企业实习的传统。
课程设计
课程设计是基于学生学习的专业知识,通过具有实际应用背景的单元设计开发,训练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是以专业实验室和科研课题为载体,培养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素养和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学校将“真题实境”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改革的主要方向,倡导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与生产实际问题、教师科研项目等紧密结合。为了孵化创新创业成果,学校鼓励参与创新创业项目的学生将创新创业成果转化为毕业设计(论文),并可申请提前进入毕业设计环节。为保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水平,规定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毕业设计一般不超过7人,毕业论文一般不超过5人。学校组织督导老师对开题、中期、答辩等过程进行检查。2012年起学校启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对每届毕业论文的30%进行随机抽检查重,抽取2%的论文进行校级答辩。
科研训练
以工程训练中心和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为平台,通过指导学生参加学术实践、学科竞赛、创新实践活动等,提高学生创新能力。从2005版培养方案开始,学校将科技创新作为必修环节纳入本科培养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2017版本科培养方案要求学生至少选修3个学分的创新创业课程,完成5个学分的创新创业实践环节。学校持续支持开展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从2005年开始,我校每年投入经费设立科技创新基金,学生自选题目和指导教师,自组团队申请SRTP项目。
学校十分重视并支持学生参加各类学科和科技竞赛,设立专项经费,资助学生参加比赛,奖励获奖同学。传统优势竞赛如机器人竞赛、节能减排大赛、智能汽车大赛等连续多年取得优异成绩,稳居全国前列。
学校成立了创新创业中心,整合校内外资源建立“贝壳创空间”,为优秀创业项目实体运营提供场地支持。以科大科技园、学院创新创业分中心等为依托,开辟校内创新创业专用场地。学校科技园、孵化器通过自建、内引、外联等多种方式,搭建起涵盖法律、工商、人才、融资、培训、策划等在内的综合服务体系,以及中试、联合研发、技术攻关、技术转移、测试检验等在内的专业服务体系。学校、学院配备专门的创业指导工作队伍,调动各方社会资源组建高质量的创业导师队伍,引入KAB、ETC等系列培训课程,为学生提供创业指导服务。
在本科培养方案中明确了各专业实践学分的具体要求,规定工科专业不低于45学分,理科专业不低于40学分,经管类专业不低于35学分,文科类专业不低于30学分。
实验教学
1、学生必须按预约的时间准时到实验室上实验课。
2、实验前须认真阅读指导资料,熟悉相关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内容及步骤。
3、进入实验室要接受各级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4、开展实验前要根据实验内容佩戴相应防护用品,实验中要遵守所使用设备的操作规程。
5、进入实验室后按规定分组进行实验,准备就绪后,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方可进行正式实验。
6、实验时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制度。
7、实验过程要做到科学规范。
实习
学生可通过网站查询实习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实习工作开展的通知。
毕业设计(论文)
见毕业设计(论文)栏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SRTP)立项流程
1.项目的组织管理
(1)成立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等相关部处的处长、学院教学院长参加的学校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立由教务处主管科技创新工作的副处长任组长,相关部处负责人、学院教学院长、学院主管学生工作书记参加的学校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工作小组。
(2)成立由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和部分教师组成的校级专家评审委员,委员会成员均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专家委员会负责国家级、市级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并对项目提出修改或整改意见;校级项目由学院负责组织检查。
(3)立项工作:由学院进行动员,组织学生申报,学院对项目进行初评,确定校级项目并向学校推荐国家级、市级项目,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其中的优秀项目确定为国家级、市级项目。
2.项目具体实施
学校拥有自然科学实验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及机械与能源科技创新实践基地三个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三个示范中心及学院的专业实验室均为学校的科技创新基地,实验室实行开放式管理,学生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与实验室预约,完成相应的项目。
学校实行项目管理模式,具体运行方式为:
(1)学生与指导教师商定题目之后,由学生填写立项申请表,并提交立项学院。
(2)学院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的校级项目并向学校推荐其中有潜力的项目,学院将校级项目汇总表与推荐项目的申请表提交学校。
(3)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的国家级、市级项目。
(4)项目立项后,由财务处将项目专项经费划拨到各经费负责单位,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的预算进行合理支出。
(5)项目定期进行中期检查,由项目组负责人填写并提交中期检查表,由学校及学院组织检查。
(6)项目周期结束时,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总结验收报告,国家级、市级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组验收,并评奖,验收方式为学生PPT汇报及实物展示,专家提问学生答辩;校级项目由学院组织检查。
(7)组织优秀项目的交流与展示活动,不断推进创新活动的开展。
(8)项目运行过程中,需要进行人员、研究方向、经费使用等方面变更时,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批准后可进行变更。
- 校教发【2015】13号-关于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实习方式的指导意见
- 校教发【2015】14号-北京科技大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 校发【2013】37号-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 校发【2013】38号(北京科技大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
-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校教发【2017】16号 校团发【2017】64号
- 北京科技大学学生校外实习纪律-校教发【2017】20号
- 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实验守则-校教发【2017】17号 校资发【2017】43号
- 北京科技大学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规范-校教发【2017】21号
- 北京科技大学创新创业教学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发【2017】24号 校团发【2017】65号
-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实验材料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校教发【2017】18号 校资发【2017】44号
- 北京科技大学实验报告书写规范及批阅标准-校教发【2017】19号
- 北京科技大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 关于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实习方式的指导意见
- 本科生科技创新和学术实践”教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 教通知【2020】135号-《金工实习体验课》开课通知
- 关于开展第二期“创新创业师资(线上)培训班”的通知
- 教通知【2020】008号-关于公布2019年校级以上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 教通知【2020】009号-关于启动2020年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 教通知【2019】237号-关于开展北京科技大学第四届“鼎新班”创新创业精英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 教通知【2019】227号-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 教通知【2019】208号-关于启动2020年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教通知【2019】133号-关于公布2019年上半年本科生国家级、市级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及延期结题结果的通知
- 教通知【2019】088号-关于开展2019年本科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及延期结题工作的通知
- 教通知【2019】56号-关于做好2019年认识与生产实习工作的通知
- 教通知【2019】10号-关于公布2018年校级以上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