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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对照与成绩认定
服务描述

由于转专业、休复学、或教学计划改版等原因,导致学生原来所学的某门课程与新专业、新年级或新版教学计划中的课程有差异,使得不能直接被认定成学生应执行的教学计划中课程,此时需要学生自己向学院提出申请,将原来修读的某门课程对照成执行教学计划里的某门课程。是否能够对照由学生所在学院决定。

说明及流程

1 转专业学生转专业前修读课程的学分认定由新学院根据课程内容决定。

2 休复学学生之前修读课程的学分认定由学生所在学院认定。

3 由于教学计划变更,使得需要修读或重修的课程无法开设,只能选择替代课程,需填写《重修课程替换对照申请表》交由教学科办理。当修读完替代课程并取得成绩之后,还需将替代课程的成绩对照成原来需要修读的课程成绩。

4 境内、外交流学生取得的交流成绩,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

5 需要做成绩对照的学生需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本科教务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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