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委员会

北京科技大学教学委员会是由教授和专家代表组成的专门机构,旨在提高教学质量,使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委员会对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审批、咨询和指导。

北京科技大学教学委员会由 15-21 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主管本科教学的副校长任主任委员。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

校教学委员会会议须有2/3(含)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并主持。校教学委员会决议事项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重大教学事务决策遵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需以投票方式做出决定时,须经与会委员2/3(含)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校教学委员会就相关事务做出决定后,在异议期内如有人提出复议,须征得1/3(含)以上委员同意,方可召开委员会会议复议。经复议通过的决定不再复议。

校教学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 对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提出咨询意见;指导学院教学委员会的工作;对学校教风和学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审议学校教学相关事项:

(1) 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

(2) 学校本科专业调整方案;

(3) 推荐国家和北京市的教学项目及人选;

(4) 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

(5) 校级教学名师;

(6) 青年教学骨干人才;

(7) 年度教育教学奖励;

(8) 本科教学年度经费预算;

(9) 其他相关教学事宜。

    3. 审批学校教学相关事项:

(1) 学院教学委员会;

(2) 本科培养方案和培养方案执行版;

(3) 教学改革规划;

(4) 教材建设规划;

(5) 课程建设规划;

(6) 本科实验教学条件建设规划;

(7)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8) 课程建设项目;

(9) 教材建设项目;

(10)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11)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报告;

(12) 其他相关教学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