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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展
服务描述

针对新入职教师,建立并严格执行《新入职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制度》,新教师需要通过培训、助课、授课三环节的考察,才可获得本科主讲教师资格,独立承担本科生课堂教学任务。

说明及流程

1 教学培训

1) 新入职教师需参加由中心组织的各类培训,每次活动以2学时计,累计不少于20学时;

2) 教学培训主要包括中心每年秋季学期举办的“新教师教学能力集中培训”和其他教学讲座、示范课、沙龙等各类培训活动,活动通知会提前一周通过中心网站和公众号进行发布,教师需登录中心网站或公众号进行报名,并在活动现场签到后获得学时;

3) 参加学院举办的培训、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举办的培训,经中心认定后均可计入培训学时。

2 助课试讲

1) 要求

一门本科生课程助课,原则上为新教师拟讲授课程;

学院指派一名教学指导教师;

助课过程中试讲8学时;

夏季学期不安排考察。

2) 主要职责

熟悉教学大纲、教材及各个教学环节;

全程随堂听课;

协助主讲教师完成课程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等工作;

协助组织课程考试,参与试卷评阅;

完成主讲教师安排的其他教学工作。

3) 考察流程

提前一周在教学准入管理系统上填写助课安排申请并上传教案,保存提交后下载电子版,纸质版(助课考察安排表签字盖章、教案)一式两份,一份交学院教学秘书,一份交中心;

试讲8学时;

校、院各两位督导各听课考察不少于一次;

学生作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4) 考察结论

每个学期末,教务处综合指导教师、听课专家的评价和学生评教意见,给出助课是否合格的结论,助课合格后,可申请进入授课考察期,不合格者需继续助课,超过2次则需暂停一学期。

注:已聘为副教授岗位的新入职教师,需有本科生课程主讲经历,可由所在学院教学委员会提交认定证明,在系统中提交免助课申请,经中心认定后可免去助课环节。

3 授课考察

1) 要求

以主讲教师身份,(含第二主讲,第二主讲学时不少于16学时(含))承担一学期的课堂教学任务;

指导教师随堂听课不得少于五次;

夏季学期不安排考察。

2) 考察流程

提前一周在系统上填写授课安排申请并上传教学日历,提交保存后点击下载电子版,纸质版(授课考察申请表签字盖章、教学日历)一式两份,一份交学院教学秘书,一份交中心;

校、院各两位督导各听课考察不少于三次。

3) 考察结论

每个学期末,教务处根据专家听课意见、学生评教意见和学院意见,给出授课考察是否合格的结论,不合格者需继续进行授课考察,超过2次则需暂停一学期。

4) 注意事项

授课考察阶段只能担任一门课程中一个讲台的主讲教师(含第二主讲),并以此门课程作为授课考察课程;

作为第二主讲进行授课考察,需提交整门课程教学日历,并在授课考察申请“其他要说明的问题”中备注本人主讲的部分。

4 主讲教师资格申请

在教学培训满20个学时且授课考察合格后,教师需要在系统上进行新入职教师本科课堂教学主讲资格申请,保存后点击下载电子版,纸质版交至中心;经中心认定后,学校颁发“本科课堂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