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07]62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的补充规定》的要求,2007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评阅人评分、答辩成绩表、小组答辩评分、答辩记录表等不再与论文装订在一起,须单独装订,要求如下:
一、装订顺序如下:
1. 指导教师评分
2. 评阅人评分
3. 小组答辩记录表
4. 小组答辩评分
5. 学院答辩记录表(若无学院答辩可不装订)
6. 学院答辩评分(若无学院答辩可不装订)
7. 校级答辩记录表(若无校级答辩可不装订)
8. 校级答辩评分(若无校级答辩可不装订)
9. 综合成绩
二、装订时间
以上各环节评分表和答辩记录表须在校级答辩结束后装订,随论文一起保存。
三、对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其重新答辩的记录表和评分表须附在原相应答辩记录表和评分表之后重新装订。
教 务 处
200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