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0】128号
依据《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11届(07级和06、05级降级生)本科生进入毕业设计(论文)阶段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生根据修业状况自行选择进入毕业设计(论文)阶段或降入下一年级延长修业年限。
2. 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学院组织学生填写相关审批表,并于2011年1月5日前,将《进入毕业设计阶段审核汇总表》(表二)、《申请降级审批表》(表三)、《降级审核汇总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交教务科。
3. 2011年1月10日,教务处下发审批结果。各学院务必在放寒假前完成进入毕业设计阶段学生指导教师的选派工作,并通知降级的学生,于下学期第一周内携带本人学生证到教务科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教 务 处
2011年12月28日
附:
申请进入毕业设计阶段审批表(表一)10版.doc
进入毕业设计阶段审核汇总表(表二)10版.xls
申请降级审批表(表三)10版.doc
降级审核汇总表(表四)10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