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级及延期毕业

MENU
办理领取和换发毕业(学位)证书指南
 

    一、毕业(学位)、结业证书的领取
    1、正常毕业生的毕业(学位)、结业证书等的领取,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发放。
    2、欠费、欠贷毕业生的毕业(学位)、结业证书的领取,由学生持费通知单原证书复印件,还款收据及财务部门证明,如非本人 领取时还需提交委托函及身份证复印件和领取人的有效证件。
    二、结业离校学生如何申请毕业资格、换发证书 20059月起在校学生执行新的学籍管理办法(校发[2005]73)” (此前已离校的结业生不执行新的学籍管理办法”),此后结业离校学生 申请毕业资格、换发证书要注意以下事项:
    1、按照规定:结业离校者,自取得学籍计起的六年内,有资格返校重 修未取得学分的课程”(下面简称:有资格结业生”);修业已满六年 (含休、停学)而结业的学生不再具有返校重修的资格。
    2有资格结业生在规定的年限内,重修考试通过者,应向原所在学 院提出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的申请,凡通过资格审核后,学校将为 其换发相应证书。证书签发日期为资格审定当年的一月或七月。
    3有资格结业生要在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二周内,通过学校 科教学网―选课”中提取“本科结业生回校重修课程申请表”,填写后向原所在学院申请并按要求办理重修选课手续,过期不再受理;取得重 修资格者,需按要求完成课程规定的教学活动,如未按期办理选课者或 未按规定取得考试资格者,不得参加考试;回校参加考试时,要出示本 人结业证书、身份证和原所在学院同意重修考试的证明。
    4有资格结业生要申请参加外语四级重修考试者,可自愿参加学校 每年4月底组织的校内四级外语考试(每年3月初向所在学院申请) 或回校报考每年6月或12月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具体报名事宜可 通过本科教学网查询);在校外参加外语四级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5、毕业资格审核通过者,要及时向原所在学院提交结业证书和本人照 (一寸和二寸与结业证书相同照片各一张)用于制证。
    6、每年一月或七月,相关学院将审核材料报教务处审批,并办理换证 手续(在接到审核材料后的两~三周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