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快培养语言文字事业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计划选派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赴国外研修。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6〕7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留学类别及期限
(一)选派对象
本项目主要面向我校从事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优秀科研人才。
(二)留学类别及期限
留学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和资助期限为6—12个月(具体以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为准)。国家留学基金负担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签证费。
二、申请人条件及注意事项
申报人员需符合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选派条件(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选拔和管理
(一)选拔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重点遴选围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语言文字相关任务、国家语言服务体系构建、国家语言能力建设,以及聚焦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发展重大需求和薄弱环节开展研究的申请。
(二)派出及管理
各推荐单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被录取人员按时派出。原则上已通过专家评审的人员不得放弃资格,特殊情况需向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书面说明。被录取人员纳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统一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研修结束后须严格遵守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履行服务义务。
留学人员应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教育部语信司提出的任务和要求,访学结束回国后须向教育部语信司提交聚焦研究主题的成果报告。应积极以专题汇报、高水平论文、研究项目、国际交流等形式介绍访学收获,展示学习成果。
四、评审及录取
具体选派程序按以下顺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
教师依据选派条件,自愿提出申请,并向语言文字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校内申请表》(附件2)一份,申请表需按表格要求填写,由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
(二)材料提交
申请教师需于2026年6月28日前将校内申请表纸质版送至教务处语言文字办公室(办公楼11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ywzgz@ustb.edu.cn。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不再受理。各二级单位须对申请教师严把政治关,思想政治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申报。
(三)学校遴选
语言文字办公室将根据各二级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研究决定初选人员名单并告知相关二级单位,在校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报学校审批备案后,推荐至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四)语信司评审
2026年7月,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组织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国家语委科研网(www.ywky.edu.cn)公布。
(五)网上申报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2026年9月1日—4日,候选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9月10日前,语言文字办公室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资格审核,向通过者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人员按要求办理手续。
(六)签约派出
2027年12月31日前,被录取人员须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的申请。除签证被拒等不可抗力外,不受理其他原因造成的延期派出申请。
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条件,认真选拔推荐,做好工作安排。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研究优秀中青年学者研修班和高级研修班学员单独申报,不占用推荐指标。
附件:1.《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2.(校内用表)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校内申请表
教务处
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2026年6月5日
(联系人:刘格菲;联系电话:010-62334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