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知【2025】34号

关于2024-2025学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了纵深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重构”),探讨基于微专业的课程交叉融合方式,扩展我校专业生态构建的宽度,推动跨学科跨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促进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深化研究性本科教育改革,根据《北京科技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学校启动微专业首届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2024-2025学年学校计划开设13个微专业,名单如下:

序号

微专业开设单位

微专业名称

1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数智能源工程

2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冶金大数据技术

3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钢铁制造数字孪生

4

机械工程学院

数字人文

5

自动化学院

数智工程

6

自动化学院

健康医学诊疗装备

7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智能网联汽车信息技术

8

数理学院

智能优化与数据计算

9

数理学院

传感器与物联网

10

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科技

11

外国语学院

日语与跨文化交际

12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

粉体材料智能制造

13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

腐蚀与防护

二、招生简章

各微专业招生简章详见附件2。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6-24日,逾期不能报名。

报名方式:学生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按照“培养管理-微专业管理-微专业报名”路径,学年学期选择“2024-2025-2”。请仔细阅读各微专业招生简章,按要求完成报名。

、审核与录取工作安排

1.单位审核。各学院负责微专业的教学秘书老师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按照“微专业报名管理”-“微专业报名审核”,于2025年3月25-30日进行审核。录取结果请3月31日上午10:00前,由主管领导签字、盖院章,交教学科。

2.教务处审核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到各单位。

五、缴费及开课工作安排

1.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缴费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开课工作。各微专业开设单位按教学计划于2025年4月14日前完成微专业教学任务落实、排课等事项,确保本学期第九周顺利开课。各单位要落实本微专业学生上课相关事宜。


附件1 校发〔2024〕37号(关于印发《北京科技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 2024-2025学年微专业招生简章


教务处

202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