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4-2025学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了纵深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重构”),探讨基于微专业的课程交叉融合方式,扩展我校专业生态构建的宽度,推动跨学科跨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促进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深化研究性本科教育改革,根据《北京科技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学校启动微专业首届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2024-2025学年学校计划开设13个微专业,名单如下:
序号 |
微专业开设单位 |
微专业名称 |
1 |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
数智能源工程 |
2 |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
冶金大数据技术 |
3 |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
钢铁制造数字孪生 |
4 |
机械工程学院 |
数字人文 |
5 |
自动化学院 |
数智工程 |
6 |
自动化学院 |
健康医学诊疗装备 |
7 |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
智能网联汽车信息技术 |
8 |
数理学院 |
智能优化与数据计算 |
9 |
数理学院 |
传感器与物联网 |
10 |
经济管理学院 |
金融科技 |
11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与跨文化交际 |
12 |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 |
粉体材料智能制造 |
13 |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 |
腐蚀与防护 |
二、招生简章
各微专业招生简章详见附件2。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6-24日,逾期不能报名。
报名方式:学生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按照“培养管理-微专业管理-微专业报名”路径,学年学期选择“2024-2025-2”。请仔细阅读各微专业招生简章,按要求完成报名。
四、审核与录取工作安排
1.单位审核。各学院负责微专业的教学秘书老师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按照“微专业报名管理”-“微专业报名审核”,于2025年3月25-30日进行审核。录取结果请3月31日上午10:00前,由主管领导签字、盖院章,交教学科。
2.教务处审核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到各单位。
五、缴费及开课工作安排
1.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缴费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开课工作。各微专业开设单位按教学计划于2025年4月14日前完成微专业教学任务落实、排课等事项,确保本学期第九周顺利开课。各单位要落实本微专业学生上课相关事宜。
附件1 校发〔2024〕37号(关于印发《北京科技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 2024-2025学年微专业招生简章
教务处
202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