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制订2013年冶金行业实习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北京科技大学生产实习规定》(校发[2006]94号)的要求,请各学院着手研究制订2013年冶金行业实习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组织有关系、所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生产实习规定》的要求,并按照学校实习经费分配和使用办法,从实习规范化和保证实习质量出发,切实制订好2012年冶金行业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
2.实习场所的选择,要贯彻“专业对口,就近就地”的原则和逐步建立相对稳定实习基地的要求,既可选择大型企业,也可选择条件适合的中小企业或乡镇企业。选择路途较远的实习场所时,一定要认真考虑实习经费的问题。
实习应在一个场所进行,确实需要到另外单位时,尽可能在同一地区就地安排。若安排多个场所实习时,每个场所的实习时间一定要分配衔接好。
在选择实习场所时,要以班为单位分散安排,避免岗位上学生过分集中,企业无法接收。
3.计划方案确定后,认真填写《2013年冶金行业实习计划表》和《实习大纲》,特别是多个场所的实习衔接时间、学生人数、二级厂矿一定要填写清楚,计划一旦确定,一般不要轻易调整,以免给企业接待高校实习工作造成困难。
4. 2012年我校冶金、热能、机械等专业及高等工程师学院各专业实习队前往日照钢铁实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相关专业的学院可优先考虑,首钢迁钢、首钢秦皇岛公司、宝钢、太钢、济钢等传统实习单位也应作为重点实习单位予以考虑。
请各学院于11月22日前将《2013年冶金行业实习计划表》(见附件1)和《实习大纲》送交教学科,电子文档发至hzwbj@admin.ustb.edu.cn。
教 务 处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