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知【2023】118号
关于开展2024年改善项目(人才培养类)校内申报及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现开展2024年改善项目校内申报及遴选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北京科技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23〕18号)(附件1),《北京科技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人才培养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的最新要求,改善项目的申报及遴选采取两级入库制。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进入改善项目备选库(以下简称“备选库”),备选库中通过教育部评审的项目进入学校改善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
请各单位参考《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3)申报2024年本单位的改善项目,需提供如下材料:
1. 2024年改善项目(人才培养类)校内申报表(附件4)。注意,本次申报可将未来1-2年的采购需求填入,并按优先顺序排列。
2. 单价≥10万的采购项的论证报告(扫描或拍照)。10万≤单价<50万的设备由学院自行论证,单价≥50万的由资产处论证。论证报告需见专家签字。
3. 单价≥50万的设备请同步报送2024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项目如未入库,则自动取消报送预算。
4. 总价10万以上采购项的三方报价(扫描或拍照)。
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于6月18日前发送至:jwcjxk@ustb.edu.cn。
如遇问题可咨询教务处:刘仁霖、冀燕丽,62332202
附件1:校发〔2023〕18号(关于印发《北京科技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北京科技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人才培养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3: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4:2024年改善项目(人才培养类)校内申报表
教务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