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九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第七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预申报及第九届北京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质量内涵发展,学校决定同时组织开展第十九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第七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预申报及第九届北京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均可参加申报,已退休教师申报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须为学校正式返聘教师。
2.往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
3.往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
4.校级及以上级别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
二、推荐条件
1. 教师风范:热爱祖国,热爱教育,热爱学生,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教学成效: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与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3. 科学研究:积极进行科学研究,并能将研究成果和科研思想融入课堂教学,科研促教学成效显著。
4. 职称要求:申报者须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
5. 高校教龄:参评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教师应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参评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的教师应具有8年以上(含8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参评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原则上须具有15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以上教龄和年龄统计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
6. 年均学时:能够积极主动承担本科生基础课、专业课以及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申报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和校级教学名师奖需满足近三年度或者近三学年度面向我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年均学时均不少于64学时的要求,申报校级教学名师奖还需满足近三年度或者近三学年度面向我校学生的实际课堂教学年均总学时不少于128学时的要求。
三、推荐名额
根据各学院专任教师的人数,确定的各学院的推荐名额如下表(具体申报类别由各学院自定,不含已获校级名师奖):
土资学院 |
4 |
冶金学院 |
2 |
材料学院 |
4 |
机械学院 |
4 |
能环学院 |
2 |
自动化学院 |
2 |
计通学院 |
4 |
智能学院 |
2 |
数理学院 |
4 |
化生学院 |
2 |
经管学院 |
4 |
外语学院 |
2 |
文法学院 |
2 |
体育部 |
2 |
马院 |
2 |
四、申报与评选办法
1. 申报类别:本次申报类别的可选项为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和校级教学名师奖。根据申报条件,可选多项,但需同时满足相应条件。
2. 评选办法: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函评和现场观摩授课选拔,现场观摩授课评委由教师和一定数量的学生组成,每位参评教师需现场观摩授课。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和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奖的推荐名单依据组内排序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名额确定,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按照组内排序和规定名额确定。
五、材料填报
请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积极组织申报与推荐,被推荐者需客观填写《申报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并准备附件材料。
六、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汇总后,于2023年5月4日(周四)上午10点前将《申报书》、《汇总表》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jyk@ustb.edu.cn,对应纸质版一份送达教研科。申报书请以“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书”命名,汇总表请以“单位名称+汇总书”命名,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教学名师奖申报材料”。
注:
1. 附件材料仅限于获奖证书、教改论文的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
2. 申报书中教学论文及著作一栏,所填论文或著作须已在正式刊物上刊出或正式出版,并且按实际情况注明全部完成人。
3.申报书中的第四部分,需负责人和党委书记亲笔签字。
未尽事宜请垂询62334895。
附件:
1.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 申报书
3. 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