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加第二届北京市大学生“人工智能+”创新大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大学生人工智能素养和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解决复杂问题的创新能力,培养人工智能领域交叉复合型人才,促进人工智能领域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北京市教委决定举办第二届北京市大学生“人工智能+”创新大赛。
一、大赛主旨
大赛以“智领新质 共创未来”为主题,紧扣国家“人工智能+”行动部署和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突出真实场景、产业需求和创新实践,引导大学生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办、北京工业大学承办。大赛设立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北京工业大学,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人工智能领域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负责大赛评审工作。北京科技大学教务处负责我校参赛项目的组织、遴选和推荐等工作。
三、竞赛方式及赛题设置
本届大赛坚持“企业出题、高校答题、行业阅卷”,围绕企业真实需求和产业应用场景,采取“10+X”赛题设置模式,共设置11道赛题。其中,10道为企业定向命题赛题,聚焦人工智能技术在不同产业领域的创新应用。X为企业开放创作类赛题,鼓励学生在企业确定的命题方向和竞赛规则下开展创新实践。所有赛题均按照大赛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具体赛题如下:

各赛题围绕企业实际需求设置基础任务和总决赛拔高任务,突出技术应用、创新实践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赛题规则由组委会通过大赛官网(https://www.bjai-edu.cn)统一公布。
四、赛程安排
大赛按照“高校预选推荐—企业分赛场选拔—北京市线下决赛”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参赛队伍按照各赛题规则完成相应任务,通过高校推荐及企业选拔,择优晋级北京市线下决赛。
(一)高校预选推荐阶段
2026年10月25日-11月25日,我校根据大赛赛程安排及要求,组织开展校赛报名、校内预选及推荐工作。每个赛题推荐晋级企业分赛场选拔的队伍原则上不超过5支,具体要求以各赛题规则为准。
(二)企业分赛场选拔阶段
2026年11月26日-12月5日,各命题企业按照大赛统一安排组织企业分赛场比赛,根据赛题特点采用现场测试、系统运行、成果演示、专家答辩等形式开展评审,重点考察参赛作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形成赛题获奖名单及推荐晋级北京市线下决赛的队伍名单。各赛题根据报名队伍数量及赛场承载量可设置企业预选环节,具体赛程安排以各赛题通知为准。
(三)北京市线下决赛阶段
北京市线下决赛由组委会统一组织,于2026年12月26日在北京工业大学奥林匹克体育馆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参赛说明
(一)参赛对象
我校在校本科生。
(二)参赛要求
1. 本次大赛采用团队形式参赛,鼓励跨专业、跨学科组队。每支参赛队伍学生人数3-5名,指导教师1-2名。每名学生仅可参与1支队伍,每支队伍仅限参加1个赛题。
2. 本次大赛支持跨高校联合组队。跨校队伍须明确1所牵头高校,参与牵头高校的校赛选拔,并由牵头高校负责队伍的资格审核、选拔推荐、赛事联络及相关管理工作。
(三)参赛费用
组委会不收取报名费,比赛期间参赛队伍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报名组织及材料报送
本届大赛报名及相关回执材料统一通过大赛官网(https://www.bjai-edu.cn)线上报送。具体操作流程以组委会发布的系统操作指南为准。请我校参赛的队伍于2026年11月7日前通过大赛报名系统完成初始报名,按要求填写参赛赛题、队伍成员和指导教师等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变更赛题、队伍成员和指导教师及其排列顺序。我校校内选拔赛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企业选拔阶段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赛题分别评奖,各赛题一等奖获奖队伍原则上不超过参赛队伍数的25%。各赛题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企业专项奖励,具体奖励形式和标准由命题企业自行确定并公布。
北京市线下决赛设置特等奖、最受欢迎奖、最佳解决方案奖等特色奖项,并组织评选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综合各高校校赛组织、报名推荐、赛事管理及参赛成绩等情况进行评定。优秀指导教师奖结合指导队伍获奖情况、实际指导贡献等进行评定。
八、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参赛项目遴选推荐、参赛指导和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组委会设立技术支持组,为各参赛高校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三)参赛单位报名即表示尊重并接受组委会、技术委员会及赛题组对参赛资格提出的各项要求。存在严重违规违纪或拒不接受组委会相关要求的参赛单位,视情况可能取消该单位所有参赛队参赛资格。
(四)评审结果按赛题规则及组委会要求进行审核、公示。参赛队伍如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须在比赛当日或公示期内由高校联络人或领队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赛事仲裁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五)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依法归相应权利人所有。鼓励命题企业与参赛团队开展成果转化合作。自作品提交之日起,至大赛获奖结果正式公布后30日止,命题企业对所命赛题的参赛成果享有优先洽谈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合作及成果转化权。
(六)大赛组委会保留对竞赛要求与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科 关老师(62332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