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09年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校教发【2009】84号
各学院: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发[2006]97号)和《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和学术实践”教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发 [2005] 34号、校团发 [2005] 14 号)文件要求,将对2009年立项的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对象:2009年立项的本科生科技创新校级项目与院级项目;
2.检查内容:项目的进展情况与阶段性成果;院级项目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检查,校级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检查。
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汇报表》(附件一)(简称《中期汇报表》)交学院,校级项目的《中期汇报表》由学院收齐后于10月10日统一交教学科。
3.检查方式:现场答辩与项目阶段成果展示(包括实验数据、实物模型、发表的论文、专利等),每个项目10分钟,学生ppt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学生答辩5分钟。
4.检查时间:院级项目的检查工作10月20日以前完成。校级项目的答辩时间和地点10月12日本科教学网上另行通知。
5.10月30前学院将院级项目的《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二)送交教学科。
6.逾期不交《中期汇报表》的项目,学校将中止该项目资助
此次校级项目的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推荐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予以重视。
教 务 处
200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