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08]56 号
各学院:
根据教务处《关于2006级、2007级学生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的通知》(校教发[2008]49号)文件精神,为了充分利用目前开办专业的有限资源,做如下补充通知:
一、每个学生限报一个专业。
二、有招生人数限制的专业, 6月2日前 完成录取工作。
三、 6月3日 教务处将在本科教学网上公布有招生人数限制专业录取名单,没有被录取的学生 6月5日 之前可以补报其它专业。
教 务 处
200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