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要求的通知

 

 

校教发[2007112

 

 

各学院(中心):

2007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已经启动,对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要签订“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执行承诺书”(附件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学生学会做事做人。

二、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二)”,对项目的实施按月作出详细的研究进度计划。同时,要根据项目总经费作出详细的经费预算。

三、  项目的总经费由国拨经费、学校配套经费和学院配套经费三部分构成。学院配套经费可由指导教师的科研经费中支出。国拨经费和学校的配套经费一般不能够买计算机等硬件设备,主要用来支出图书资料费、差旅费、实验耗材费等。学院的配套经费可以用来购买硬件设备。国拨经费与学校的配套经费打入项目经费卡,由项目组按计划支出。经手人为项目负责人,验收为指导教师,批准为教学院长。学校先下拨50%的项目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再下拨50%的经费。学院的配套经费不进入项目经费卡。

四、   为更好的记录项目的实施过程,加强过程管理,项目组负责人每月上旬应在网上填写项目进展情况,包括计划的完成情况,经费卡上经费的支出情况等,第一指导教师每月中旬在网上填写具体的指导意见。

五、    项目组要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时项目组要提交验收报告,同时提交论文、设计、专利、实物作品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六、    监督管理:

学校采取每月在网上检查,不定期抽查、中期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适时召开学生和指导教师座谈会进行经验交流或成果展示。项目完成时,将组织专家验收,同时评选优秀成果进行奖励。

教育部将监督国家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实施,并对项目进行抽查。项目完成时,由学校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教育部。

 

请各学院(中心)针对以上要求,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1126日之前填报好“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执行承诺书” (一式二份)和“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任务书” (一式二份),并将其中的各一份交教学科。

 

   

20071112

 

附:1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执行承诺书.doc

2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任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