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通知【2010】号
关于2009级学生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的通知
校教发[2010]25号
各学院: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08]5号文件精神,现将2009级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以下简称“双、二、辅”)的宣传、报名和录取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政策宣传和指导。凡准备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学生要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文件(请到本科教学网-双学位栏目中下载)。
2、2009级学生按校发[2008]5号文件执行,学习年限为4年。
3、报名时间:2010年4月15日~5月5日,逾期不能申报。原则上,本学院学生不能申报本学院的专业。
4、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学生用账号和密码登录本科教学网,点击“双学位申报”,进入“2009级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申请表”页面,进行申报。一人最多可申报两个专业,每人只允许读一个专业,按志愿次序录取。申报成功后将打印的申请表交主修学院。
5、5月8日前,主修专业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将学生的申请表和成绩单交到“双、二、辅”开办学院。
6、5月10日~25日,“双、二、辅”开办学院择优录取,并于5月28日前将录取学生名单表(从本科教学网上点击审核意见后生成的表格)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到教学科。教务处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7、6月12日之前被录取的学生将第一期学费2500元存入中行的助学金卡,6月15日财务处划卡,划卡未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二学位修读资格。6月25日后到主修学院领取学费收据和录取通知书到开办 “双、二、辅”专业学院报到。
教 务 处
201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