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知【2026】129号

关于开展2026年度北京科技大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相关通知,我校组织开展2026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要求

(一)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提升高等教育贡献力。将支撑科技发展重大战略需求、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关键领域及时转化为新设专业。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领域专业建设,切实增强科技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推动高校学科专业建设从注重自我发展向服务国家战略转变。

(二)深度对接产业发展,加快布局急需紧缺专业。支持瞄准集成电路、低空经济、未来能源、量子科技、具身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对接文化旅游、金融、信息技术、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培养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高素质人才。

(三)聚焦人才供需适配,强化专业设置统筹指导。要强化统筹指导,加强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人才需求前瞻性研判,开展专业设置与区域发展匹配度分析。深化招生一培养一就业联动,对地区布点量大、就业率过低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支持增设。

(四)深化专业内涵建设,加强新设专业质量保障。严格新增专业准入审核,加强热门专业的宏观调控和专家论证,防止低质量重复增设。申报增设目录外新专业要充分论证与目录内已有专业的区别,体现优势特色。要综合运用规划、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等措施,完善专业建设质量监测制度,对建设不达标的专业限期整改直至暂停招生。要持续深化专业内涵建设,建立健全校内周期性评估机制,加大新设专业支持保障力度,切实提高专业办学质量。

二、 申报方式

(一)增设本科专业、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撤销专业等,在2026年7月24日—8月31日集中进行备案或审批申请。

通过我校2026年校内评审的专业可直接正式申报,由教务处统筹组织申报。其中,通过校内审核的专业中,2025年已预申报和已申报但未获批的专业,可直接正式申报;已预申报相近专业、需调整正式申报专业的,以及未预申报但属于急需专业的,需在2026年8月7日前提交说明材料,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再申报。计划于明年申请增设的专业,今年务必按要求进行预申报。

(二)申请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以及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以下简称目录外新专业),统一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网址:zwfw.moe.gov.cn,以下简称大厅)进行审批。

(三)申请设置以上两类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含已获批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补充备案)、调整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以及撤销专业等,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网址:gdjy.moe.edu.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备案。此外,预申报相关材料均在平台提交。

(四)申请调整专业名称,如调整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或目录外新专业,按增设该专业的审批程序在大厅办理;如调整为目录内专业(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按增设该专业的备案程序在平台办理。

三、 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2026年8月31日前,教务处组织我校可正式申报增设专业分别登录大厅和平台,按照网上操作提示,填写并导出专业设置申请表,经学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连同校内审议意见一并扫描上传。

申报增设专业需面向有关行业产业做好充分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前瞻研判未来行业产业对人才的数量层次结构、知识能力素质需求,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二)计划于明年上报增设的专业,今年务必进行预申报。预申报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附件1),于8月15日之前上报至教务处(办公楼112),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jwcjxk@ustb.edu.cn。由教务处教学科统一组织网络申报。

(三)网络公示和意见反馈。申报增设专业材料分别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和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公示1个月,同期教育部组织专家线上审读。我校可在线查看公示情况和审读意见,并进行意见研究处理。

(四)我校于2026年9月25日前在平台核对本校专业设置情况,同步更新各专业负责人、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等,并填报停招专业。届时会组织各个学院审核核对。未按时完成的,将影响下一年度专业申报。

四、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教务处教学科 关典  王欢。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

教务处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