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07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校教发[2008]39 号
各学院:
根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要求,学校将对2007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2007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项目进展情况与阶段性成果;
三.检查方法:
1.对《2007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中期检查汇报表》(附件一)进行检查;
2.听取项目汇报,并质询。每个项目10分钟,学生用ppt汇报10分钟,专家质询10分钟;
四.检查时间: 4月8日 下午 和9日下午;
五.检查地点:另行通知;
六.项目负责人于 4月3日 之前将以上2天无课节次时间告知教学科(办公楼114房间,电话:62332202),以便学校排定汇报具体时间;
七.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2007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中期检查汇报表》并于 4月7日 前 送交教学科(办公楼114房间);
教 务 处
200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