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知【2024】51号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教学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3-2024学年教学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评估的主要内容

1. 学院本科教学整体运行情况,对本科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2. 对照《学院2023-2024学年教学改进举措》,总结完成情况;

3. 学生对教师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评价情况;

4. 教师对学生上课(上课迟到、早退和旷课的比例)、作业和答疑等学风、学纪的评价情况;

5. 教学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教室教学设备、实验教学设备及教学周边环境;

6. 结合本学院情况提出推动质量保障工作的举措;

7. 学院拟列入评估的其他内容。

二、教学评估的方式和要求

1.学院以文字形式总结学年教学评估安排的各项内容,以《2023-2024学年学院教学评估总结提纲》为模板,部分内容可附表说明,篇幅一般应在3000字至5000字之间,并在总结会上汇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学院2023-2024学年教学改进举措完成情况;

2.学院要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征求学生、教师对本科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学院、系(所)领导深入课堂听课,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具体听课情况汇总在《2023-2024学年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情况一览表》中。

三、教学评估的日程安排

1. 第五周,教务处向各学院布置学年教学评估工作;

2. 第六~十周,各学院完成评估报告,提出整改措施;

3. 各学院可按照《关于本科教学信息反馈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随时提交《信息反馈表》(文本版应签字、盖章);

4. 第十周(4月30日)将总结及相关附表(电子版)分别汇总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5. 第十二~十三周,召开学年教学评估工作总结会。


教务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