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选课工作的通知
校教发[2006]4号
各学院:
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选课工作将于本学期第18周周二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和本科生导师认真学习《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
二、 各专业要加强对学生的选课指导,保证学生适当的学业负担。
三、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采用选课制的必修课程如下:
1.中国近代史纲要(080107)
2.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概论(080110)
3.法律基础(080302)
4.线性代数(060110)
5.概率与数理统计(060123)
四、选课程序
1. 第18周周二至第19周周三(1月9日~1月17日),预选下学期课程。学生登录“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网”,浏览相关内容,点击《选课说明》查询。
2. 第20周,对多于选课人数上限的可选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讲台进行“抽签”;对少于开课人数下限的专业选修课讲台停开。对于因停开的专业选修课讲台过多,学生选课受限时,相关学院应于1月19日以前,按要求填报“恢复停开讲台申请表”,报教学科审批。
3. 下学期开学前1周和开学后2周内,学生应完成下列工作:
① 查看预选结果;调换未中签的必修课程讲台;
② 退选、补选公共选修课;补选专业选修课;
③ 开学后第2周(3月12日至18日)选择重修课程。
五、选课地点:各学院机房、计算中心或其它可登录本科教学网的地方。
教 务 处
2007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