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第八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八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2〕140号,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具体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 推荐候选人一般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15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009―2011学年度,面向我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2. 优先考虑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
3. 现任校领导及前七届北京市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评选;
4. 各学院应更根据自身情况择优推荐,每学院限推荐1人。候选人须填写《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2人参加本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
二、时间安排
各学院须于4月12日17:00前将推荐候选人填写好的《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yk@ustb.edu.cn。
联系人:袁建美,何 勇,电话:62334895,62332212。
附件:
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八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