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发2008[47]号-关于公布第23届校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通知
北京科技大学
校发【2008】47号
关于公布第23届“北京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
评选结果的通知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校发[2006]67号),由学院及有关单位推荐,按照本科、研究生、高职三个类别分别进行初评,依据初评结果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校级评审,评选出第23届“北京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共57项,其中特等奖10项、一等奖17项、二等奖30项。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
二○○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