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07]51号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申报2007年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校教发[2007]50 号)文件精神,2007学年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工作已经启动, “工程训练中心”和“自然科学实验中心”可做为独立申报单位,欢迎同学们向此申报。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07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