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校教发【2007】 97号
北京科技大学已被教育部批准为第一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校(教高函【2007】15号),学校启动立项工作,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项目的主体是学生,但每一个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申报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设计、自主完成创新实验项目,自主进行项目的过程管理并撰写总结报告。
2.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要求选题新颖、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方案具有可行性。项目来源主要是:1)与教师科研课题紧密结合的项目;2)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学生自主寻找的项目;3)开放实验室或实践教学中教学计划之外的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创新性实验项目;4)社会调研及其它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3.申请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但个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一),于 10月21日 前 提交所在学院(或工程训练中心、自然科学实验中心),学院(中心)评审之后将其中的优秀项目报送教务处。学校鼓励学科交叉,对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或中心)申报。
4.本次申报的对象主要是学有余力的2005级、2006级的在校本科生,个别有一定研究基础的2004级学生也可以申报(已申报和未申报学校2007年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同学均可以申报)。
5.项目执行时间为1~3年(开始时间为2007年11月),国家对入选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学校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配套资助。
6.各学院(中心)初评之后(推荐名额见附件三),将本学院申报项目汇总后填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二),随同推荐项目的《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原件)于 10月23日 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并将汇总表及申报书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hzwbj@admin.ustb.edu.cn
7.10月25、26日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推荐项目进行差额评审。评审方式:学生PPT介绍,专家提问,学生答辩。
教 务 处
2007.10.11
附件四: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