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22】5号

关于XXX同学考试违纪处理决定的通知

20211228日下午16:0018:00举行的“大学语文与应用文写作”考试过程中,逸604考场管信201XXX(学号:52004030)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已违反了《北京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试行)》校发〔201912号文件中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学院核实后认定其违纪事实清楚,经学校考试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给予XXX同学记过处分,其违纪课程的考试成绩记为零分。处分自下达之日起计算,期限为六个月,期间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考察,到期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解除。

XXX对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学校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北京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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