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决定
在
2011年12月17日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过程中,有以下学生违反了考试纪律,现将处理决定公布如下:
工商T08班**(学号*******)和机械0811班**(学号********)在考试中使用存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的手机,工商T08班***(学号********)在考试中使用手机查阅英语单词,已违反了《北京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试行)》中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学院核实情况,认定其违纪事实清楚,经学校考试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给予上述三名同学记过处分。
工商T08班***(学号********)在开考前未将手机放到指定地点,已违反了《北京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试行)》中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经学院核实情况,认定其违纪事实清楚,经学校考试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给予批评教育。
上述学生对处理决定有异议时,在接到学校处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教 务 处
201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