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0级学生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的通知
校教发[2011]11号
各学院: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1]2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级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以下简称“双、二、辅”)的宣传、报名和录取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政策宣传和指导。凡准备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学生要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文件(请到本科教学网――双学位栏目中下载)。
2.2010级学生按校发[2011]20号文件执行,学习年限为4年。
3.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4月25日,逾期不能申报。
4.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学生用账号和密码登录本科教学网,点击“双学位申报”,进入“2010级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申请表”页面,进行申报。一人最多可申报两个专业,每人只允许读一个专业,按志愿次序录取。申报成功后将打印的申请表交主修学院。
5.4月27日前,主修专业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将学生的申请表和成绩单交到“双、二、辅”开办学院。
6.4月28日~5月11日,“双、二、辅”开办学院择优录取,并于5月13日前将录取学生名单表(从本科教学网上点击审核意见后生成的表格)由学院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交到教学科。教务处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7、5月27日前被录取的学生将第一期学费2500元存入中行的助学金卡,财务处将统一划卡,划卡不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双学位、第二专业修读资格。6月15日后到主修学院领取学费收据,然后持学费收据和录取通知书到开办双学位、第二专业学院报到。
教 务 处
201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