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科生非集中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校教发?z2014?{23号
 
各学院及有关教学单位: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严肃考试纪律,针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学生提出的建议,经研究决定对本科生非集中考试组织和过程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以笔试形式组织的非集中考试(含开卷、闭卷),需按标准考场组织管理,学生之间要求隔开至少一个座位,教室容量不够的请向学院或教学科借用教室。
  二、严格非集中考试申报工作。主讲教师按要求填写《北京科技大学试题审定单(非集中考试申报表)》,经系(所)审定批准后报学院备案登记,由学院统一安排监考教师。
  三、非集中考试按每30考生配备一名监考教师的标准由学院统一聘用。学院需加强监考教师管理和培训,并安排一定的人员进行考场巡视工作。
  四、主讲教师作为考试主考教师,负责考试组织与协调,不计入监考教师人数中。
  五、学院每学期末认真填写《非集中考试监考情况汇总表》,作为监考费结算依据交教务科存档。
  六、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每场考试均需填写《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考试情况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主考教师随试卷一同装订存档,一份交学院存档。
  七、对于有重修、补(缓)考、结业学生参加的考试,监考教师须做好考生的签到工作,签到记录交主考教师备存。
  八、学生必须持学生证(结业生持结业证或学院证明)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取消原考试证的使用。证件丢失的学生应提早到学院开具带有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证明。
 
附件:
教   务   处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