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2008年国家级与北京市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校教发[2008]87号
2008年国家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与北京市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工作已经启动。经研究,学校决定国家级和北京市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主要在2008年已立项的校级项目中遴选产生。为了征集优秀项目并给同学提供更多的机会,国家级和北京市级创新项目各有5个名额可以直接申请,将通过网上申报、专家评选产生。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1. 项目选题要适当,成果形式要突出。项目选题要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应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
2. 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2008年已立项的校、院两级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3. 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年,每个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得重复参加多个项目,每个项目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3人。
4. 每个项目组必须配备1-2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要在对项目进行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再进行申报。
5. 项目负责人应于 6月24日 至30日用自己的用户名登录本科教学网,点击“创新基金申报”,填报《2008年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所有的项目必须网上申报。
6. 项目负责人于 7月1日前 将打印好的《2008年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提交教学科(办公楼114),同时须提交2名教授的推荐意见书。
教务处
2008 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