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知【2026】65号

关于选派2024级优秀本科生赴国内知名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根据我校与华南理工大学、中南大学和中国海洋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合作协议,各高校将于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接收我校2024级本科生交流学习一学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全日制2024级在校本科生,其中定向委培生需选培单位出具同意函。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未解除的违规违纪记录。

3.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享受加分政策的学生(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原始成绩均在60分以上。

4.身心健康,能够圆满完成“第二校园”的学习任务。

二、选派原则

根据自愿申报、志愿优先的原则,对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择优录取。

学校名称

学校所在地

对方学校接收人数

华南理工大学

广州市

30人(各专业≤5人)

中国海洋大学

青岛市

25人(各专业≤3人)

西校区接收8人。

中南大学

长沙市

10人(各专业≤3人)

注:因中南大学住宿紧张,交流生住宿须听从中南大学安排。

三、交流专业及学分互认原则

各学校接收交流生专业均在本次申报范围内,可依据本校专业2026-2027-1学期培养方案与其他学校的培养方案进行比对后选择最匹配的专业。

学分互认采取总学时对等、分类认可的原则,详见附件1《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流管理规定(试行)》(校发〔2019〕9号)第五条。

四、时间安排

1.线下宣讲会:5月7日12:00-13:20,逸夫楼706教室。

2.学生申报:5月7日15:00学生申报功能开启,请学生于5月12日24:00前,仔细研读附件3《各校培养方案》,填写附件2《北京科技大学2026年本科生国内交流项目申请表》,并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https://jwgl.ustb.edu.cn)—国内交流生—交流生报名,选择1-3所交流学校及专业(系统内志愿与纸质版申请表保持一致,最终录取以系统内为准),进行国内交流生项目的报名工作。完成系统报名后,向辅导员提交纸质版附件2。

提示:完成报名后,在报名时间内可放弃报名,放弃后不可再次申报。

3.学院审核:5月17日24:00前,辅导员根据学生本人填写的附件2及本通知内的申请条件,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国内交流生—交流生报名—学院审核,在系统内对学生进行初步审核。

4.提交院级审核结果:教务老师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国内交流生—交流生报名—学院审核,导出学院审核结果(内容不允许修改),签字盖章后与纸质版附件2一起,于5月18日17:00前提交至教务科(办公楼113室)。

5.公布预录取名单:5月下旬至6月初,教务处根据申报专业匹配度及学生前3学期(含小学期)必修课加权排名(以第一次成绩计算)择优录取,并在教务处官网公布选拔结果。

五、其他

1.报名前请与家长或监护人充分沟通,取得监护人同意。

2.派出交流的学生,学费均在本校交纳;派出至华南理工大学的同学需到对方学校缴纳该学期住宿费,免本校该学期住宿费;派出至其他学校的同学住宿费仍在本校缴纳。

3.其他未尽事宜,见附件1。

附件1.《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流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2.《北京科技大学2026年本科生国内交流项目申请表》

附件3. 各校培养方案

北京科技大学 

教  务  处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