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纳米科学与工程试验班补充选拔的通知
相关学院及2023级本科生:
为了更好地满足国家重大战略和高新技术前沿对纳米科技领军人才的迫切需求,以纳米电子信息、纳米智能传感、纳米能源环境与纳米生物医学等国家急需为导向,发挥学校纳米科学与工程学科在解决重大战略需求、突破重大技术瓶颈、培养未来科技领军人才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培养高水平创新性人才,设立了纳米科学与工程试验班(简称“纳米试验班”),开展本博贯通人才培养新模式。学生在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并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本科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工学学士和工学博士学位证书。根据培养实施方案,拟面向全校理工科专业学生择优选拔不超过2名同学进入纳米试验班学习,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全校2023级所有理、工科专业普通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正确,遵纪守法,未受到过校规校纪处分。
3.热爱材料专业,深刻理解“材料报国”的内涵和素质要求,有志于成为未来材料科学与工程战略领军人才。
4.对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身心健康,具备攻读博士的基本素养。
5.必修课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裸分加权),所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或未通过记录)。
二、选拔办法
1.选拔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不低于60分者,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不超过2人。
3.已被纳米试验班录取者,不再参加学校集中转专业环节。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7月3日 8:00—7月9日 11:00,学生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学籍-转专业模块完成报名。
四、具体工作安排
1.笔试安排
暂定7月10日 8:30-10:30,具体待通知。笔试内容主要为微积分和物理等大一学习内容。
2.面试安排
暂定7月11日 8:30-11:30,具体待通知。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
3.材料学院于7月12日前将选拔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完成转专业学籍调整。
4.微信咨询群二维码。
教 务 处
2024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