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及延期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将开展2021年创新创业项目的中期检查及2020年延期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1年1月立项启动的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不含两年期),及延期至2021上半年结题的项目(附件1-3)。
二、中期检查项目
1. 国家级、北京市级项目采取网上填报与抽查答辩的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登录本科教学网教务管理系统后,选择“实践教学管理”模块进入,选择“大学生创新创业”——“我申请的项目”——“项目中期检查”,提交中期检查报告。请注意,“指导教师意见”一栏,请项目负责人提前与指导老师联系确认,然后由负责人一并填入报告后再提交。
2. 校级项目学院自愿选择是否使用系统检查。
3. 检查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与阶段性成果。国家级、北京市级创新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检查;校级创新项目由学院组织检查;国家级、北京市级创业类项目按上述要求网上填报,所有级别创业类项目由创新创业中心组织检查。
4. 国家级、北京市级创新项目,经专家初审后,提出评审意见并确定需参加答辩的项目名单(抽查)。答辩内容为现场答辩与项目阶段成果展示(包括实验数据、实物模型、发表的论文、专利等)。答辩暂定小学期第1周周三至周五其中一天,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负责人近期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负责人,请及时与教学科联系更新。
三、延期结题项目
1. 国家级、北京市级延期项目负责人,按前文所述进入系统,选择“项目结题申请”,提交结题报告。其它材料及成果,如项目论文、项目研究报告、商业企划书等,选择“大学生创新创业”——“我申请的项目”——“立项项目管理”——“成果管理”,进行分类提交。请注意,“指导教师意见”一栏,请项目负责人提前与指导老师联系确认,然后由负责人一并填入报告后再提交。
2. 国家级创新项目全体参加答辩。北京市级创新项目可以申请函评(提交纸质版结题材料),不参加答辩。函评项目不参加评奖,结题成绩为通过或不通过。答辩暂定小学期第1周周三至周五其中一天,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校级延期项目由学院组织检查。
3. 结题材料:纸质的《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报告》和《项目论文》各3份,及各类成果附件材料。结题材料的模板、要求和参考范例见附件4。
4. 无法结题的项目,应按要求填写《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终止申请表》,完成《失败项目分析总结报告》,并于网上填报截止日期前交到教学科。
四、检查时间安排
1. 6月9日~6月25日(15周周三~17周周五),国家级、北京市级项目负责人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平台提交中期检查/延期结题材料电子版。有成果的结题项目,除提交结题报告外,可提交项目相关成果。
2. 6月29日(18周周二)前,学院将国家级、北京市级延期项目的结题材料交教学科(办公楼111)。
3. 7月7~9日其中一天(小学期第1周周三~五),国家级、北京市级创新类项目中期抽查答辩及延期结题答辩。抽查到的项目,工作人员会提前联系项目负责人,7月5日止,尚未接到答辩通知的创新项目则代表未抽中。
4. 7月13日(小学期第2周周二)前,学院完成校级项目的检查工作,并将中期检查安排和检查结果报教学科,校级项目信息有变更的,须在备注栏里注明。
5. 校级优秀项目可推荐升级为市级项目。若有推荐项目,请学院在检查结果表中备注,同时提交一式两份的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汇报表,最后一栏“学校或学院意见”请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每个学院推荐的项目不超过2项。
五、其他
逾期不履行检查要求的项目,学校可以对项目进行中止。因项目组成员态度问题,未按照学校要求参加检查的项目,教务处将在检查完毕后,汇总相关情况转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处理。请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予以重视。
网上填报问题,请咨询学院负责老师,或联系62332202 教学科;创业类项目问题,请联系 62333735 创新创业中心。
教 务 处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