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知【2026】46号

关于2025级本科生辅修专业招生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3〕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级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的宣传、报名和录取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主修专业学院要做好对本院学生的政策宣传、指导和通知工作。

2.凡准备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要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文件,2025级学生“辅修专业”管理按校发〔2023〕9号文件执行,见附件3。

3.报名时间202547日420逾期不能报名

4.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学生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https://jwgl.ustb.edu.cn/),点击“培养管理”—“辅修管理”—“辅修报名”,进入辅修报名页面,进行报名。一人最多可申报两个专业,每人只允许读一个专业,按志愿次序录取。报成功后学生签字的纸质版申请表交主修专业学院。具体系统操作见附件5

5.421日前,主修专业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将学生的申请表和成绩单交到“辅修专业”开办学院。

6.421日~427“辅修专业”开办学院择优录取,并于42817:00提交纸质版录取学生名单表由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交办公楼111教学科。教务处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到学院。

7.被录取的学生请于5月5日至5月20日期间登录校园电子支付平台(https://xyjf.ustb.edu.cn)缴纳第一期学费2500元。

8.缴费成功的学生可在校园缴费平台发票管理中查看电子发票。

9.辅修专业学生未按时缴纳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修读资格。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三周内申请终止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填写附件4《本科生终止继续修读辅修专业申请书》,在“辅修专业”学院获批准后持学费电子收据到教学科办理退费手续,可以退前一学期所交学费。

10.重要注意事项:

有辅修专业的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与主修专业学习时间保持一致,不单独延长辅修专业的学习期限,不单独安排补发辅修专业证书及补授辅修专业学位。

在主修专业按期正常毕业并获得学位的前提下,达到双学位毕业资格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学位在主修专业学位证书中予以标注,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应与主修专业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附件1 2025级辅修专业招生计划.xls

附件2 2025级辅修专业培养计划.zip

附件3 关于印发《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3〕9号)

附件4 本科生终止继续修读辅修专业申请书

附件5 学生辅修专业报名系统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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