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的通知

校教发[2007]102号

各学院:

2007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将于 10月26日 (周五)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项目组必须按照《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评审时间安排》(见附件)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答辩。凡无故迟到者,将取消其答辩资格。

2、各项目组必须准备5分钟的PPT文稿,用于答辩前陈述。

3、答辩时,每组的答辩时间为10~15分钟。其中,项目组陈述5分钟(PPT),问答5~10分钟。

 

 

 

                      教 务 处

200710月24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