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的通知
校教发[2007]102号
各学院:
2007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将于 10月26日 (周五)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项目组必须按照《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评审时间安排》(见附件)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答辩。凡无故迟到者,将取消其答辩资格。
2、各项目组必须准备5分钟的PPT文稿,用于答辩前陈述。
3、答辩时,每组的答辩时间为10~15分钟。其中,项目组陈述5分钟(PPT),问答5~10分钟。
教 务 处
2007年10月24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