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认识、生产实习工作中规范劳务报酬发放的通知
各学院:
认识、生产实习期间各实习队聘请实习单位技术人员授课或作技术报告所支付的酬金须凭《北京科技大学劳务报酬发放表(现金)》(见附件)报销,现将规范填写该表的要求通知如下。
1、实习期间请技术人员授课或作技术报告,一个实习单位填写一张《北京科技大学劳务报酬发放表》(现金);
2、劳务报酬领取人的身份证信息必须填写完整,且在领取人名上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3、实习结束后,教学院长在主管签字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处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方可到财务报销。
教 务 处
201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