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制订2011年冶金行业实习计划的通知
校教发[2010]93号
各学院:
按照《北京科技大学生产实习规定》(校发[2006]94号)的要求,请各学院即行着手研究制订2011年冶金行业实习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组织有关系、所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生产实习规定》的要求,并按照学校实习经费分配和使用办法,从实习规范化和保证实习质量出发,切实制订好2011年冶金行业实习计划。
2.实习场所的选择,要贯彻“专业对口,就近就地”的原则和逐步建立相对稳定实习基地的要求,既可选择大型企业,也可选择条件适合的中小企业或乡镇企业。选择路途较远的实习场所时,一定要认真考虑实习经费的问题。
实习应在一个场所进行,确实需要到另外单位时,尽可能在同一地区就地安排。若安排多个场所实习时,每个场所的实习时间一定要分配衔接好。
在选择实习场所时,要以班为单位分散安排,避免岗位上学生过分集中,企业无法接收。
3.计划方案确定后,认真填写《2011年冶金行业实习计划表》,特别是多个场所的实习衔接时间、学生人数、二级厂矿一定要填写清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4.2011年由于首钢总公司停产、人员分流等因素难以接收高校学生实习,因此往年到首钢总公司实习的学院可考虑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首钢集团的外地子公司或合资公司进行实习。
请各学院于11月10日前将经教学院长批准的《2010年冶金行业实习计划表》(见附件)送交教学科,电子文档发至hzwbj@admin.ustb.edu.cn。
教 务 处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