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通知【2009】号
关于公布2005级本科生第五学年继续修读双学位学生名单的通知
校教发[2009]33号
经审查,以下2005级学生(名单见附件)具备第五学年继续修读双学位的资格,现予以公布。
教务处
20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