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第七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暨遴选推荐第六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教发【2011】13号
各学院:
根据京教函〔2011〕167号文件(见附件1)精神,现将我校推荐第七届北京市教学名师和第六届国家级教学名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北京市教学名师申报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2)2008―2010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3)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
(4)现任校领导及前六届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市级教学名师奖评选;
(5)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推荐市教学名师候选人,并填写《推荐表》,学校将从候选人中择优推荐3人参加“北京市教学名师”评选。
2.国家级教学名师申报
(1)候选人为教授,且为前六届北京市教学名师;
(2)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3)2008―2010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4)在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领域中取得突出成绩;
(5)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从已获得“市教学名师”中择优推荐,并填写《推荐表》,学校将从候选人中择优推荐1人参加“国家级教学名师”评选。
3.时间安排
4.25日上午10:00前,各学院将候选人填写好的《推荐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jyk@ustb,edu,cn)文件名为:学院-人名-市(国家)教学名师。
4.28日学校公布候选人名单
4.29日-5月6日候选人填写申报材料
5.11日申报材料提交市教委
未尽事宜,请见附件或电话62334895教研科


教务处
201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