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知【2023】102号
关于2023届双学位学生主修学位暂缓上报申请的相关通知
双学位学生:
根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要求,辅修专业学位在主修专业学位证书中予以标注,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对2023届双学位学生通知如下:
1. 申请条件:
A:主修专业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率小于20%。
B:双学位专业本学期有在修读课程且6月12日前不能出具课程成绩,或双学位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率高于20%。
同时满足A、B两项者可申请主修学位暂缓上报,请于5月31日16:00前将审批表(附件1)经辅修学院审核、主修学院审核同意后交教务科(办公楼113)备案,审批表三个单位各留存一份。
如未按时申请将视为放弃双学位,满足主修专业学位授予要求后获得主修专业学位及证书。
2. 审批通过后,将暂不能获得主修专业学位及证书,仅可获得相应
毕业证书。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通过,满足学位授予要求者可获得主辅修学位及证书;如届时仍未完成但满足主修专业学位授予要求后将仅能获得主修专业学位及证书。
3. 如申请转入第二专业,请5月31日16:00前提交纸质申请
(附件2)至教学科(办公楼111),将按第二专业相关教学计划进行毕业资审后发放相应证书。
教 务 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