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08年立项的校级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验收答辩安排的通知
校教发【2009】36号
各学院: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发[2006]97号)和《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和学术实践”教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发【2005】34号、校团发【2005】14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对2008年立项的校级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答辩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 答辩时间:2009年5月21日上午8:30开始,具体项目名称与答辩顺序见附件;
2. 地点:逸夫楼701,704,705;
3. 答辩要求:提供书面的结题报告、研究成果(论文、专利、实物、研究报告)、其他相关材料各3份及电子版;项目负责人准备PPT汇报发言1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项目小组全体成员提前5分钟到场。
4. 如答辩时间与上课时间冲突,各项目组负责人应提前向任课教师请假,取得任课教师的同意。
请各项目组认真准备,准时参加答辩。
教务处
200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