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近日,接教育部《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见附件1),根据通知要求,现启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申报的校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推荐名额
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名教师参评。
三、推荐办法
对各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校内遴选,遴选出1名教师上报教育部。
四、材料填写
申报人须填写《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见附件2)。其中“候选人承诺函”需签字,“申请人所在学院(系)的推荐意见”页需签字盖章扫描后单独提交电子版。
五、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8月29日上午10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ustb.edu.cn,纸质版9月8号交至教研科。
六、其他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3
未尽事宜请微信联系教研科袁老师。
附件:
1.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
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 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