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集中考试课程的通知
关于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
期末集中考试课程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课程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考试课程门数
2006、2005年级考试课程门数为四~五门(一般为四门不得多于五门),2004年级考试课程门数为二~三门。
2.遴选课程的原则是:必修课、学生班级多、学时多、17周以后结课等。
3.请学院根据上述规定填报期末集中考试课程。学校初定的考试课程未达规定门数的,由学院补足。补充的课程应为本学院自开的课程。
4.请教学秘书与有关课程负责人对集中考试课程的课程类型、结课周次、班级等信息进行审核。
5.未列入期末集中考试的课程应在18周内考试完毕,请通知有关教师做好准备工作。
请于5月30日前将报表返回教学科。
教务处
2007-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