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推荐2009年北京市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校教发【2010】01号
各学院:
2009年北京市级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根据中期检查结果从2009年立项的院级项目中择优推荐2-3个项目,“工程训练中心”和“自然科学实验中心”与其它9个学院一样,独立推荐项目。推荐项目的成员应为07级或08级的本科生。
2、1月14日前学院将推荐项目立项时的申报书、中期汇报表及推荐表(见附件)交教学科。
教 务 处
2010年1月8日
校教发【2010】01号
各学院:
2009年北京市级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根据中期检查结果从2009年立项的院级项目中择优推荐2-3个项目,“工程训练中心”和“自然科学实验中心”与其它9个学院一样,独立推荐项目。推荐项目的成员应为07级或08级的本科生。
2、1月14日前学院将推荐项目立项时的申报书、中期汇报表及推荐表(见附件)交教学科。
教 务 处
201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