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科技大学关于做好第九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接北京市《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九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 选工作的通知》(京教高〔2013〕5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正式批准或核准)中承担本科、高职高专教学任务的 专任教师。前八届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市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已退休参评 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二、评选条件
(一)本届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 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 教师。
(二)各高校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本届评审,现任校级领导最终入选 比例将严格控制在5%以内,且现任校级领导不作为今后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评选 的推荐人选。
(三)本科院校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 计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15 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0―2012学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 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接北京市《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九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 选工作的通知》(京教高〔2013〕5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正式批准或核准)中承担本科、高职高专教学任务的 专任教师。前八届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市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已退休参评 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二、评选条件
(一)本届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 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 教师。
(二)各高校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本届评审,现任校级领导最终入选 比例将严格控制在5%以内,且现任校级领导不作为今后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评选 的推荐人选。
(三)本科院校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 计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15 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0―2012学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 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三、上报名额及材料提交
本次申报将从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候选人中推荐2名教师参加北京市的评选。
请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指标体系积极组织与推荐,被推荐者需填写候选人推荐表,请各学院汇总后,于5月7日前将纸质版5份提交至教研科,电子版发至
邮箱
jyk@ustb.edu.cn
。
未尽事宜请垂询:62334895。
教务处
2013.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