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知【2023】73号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高校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 校内推荐以及校级虚拟教研室立项建设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和《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高校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3146)(附件1)等文件精神,探索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我校以此为契机,开展校级虚拟教研室的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型

1、建设范围。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建设内容。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二、试点建设任务

1、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2、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3、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4、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三、试点建设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四、推荐名额和材料报送方式

1、各单位推荐虚拟教研室数额原则上不超过2个,其中课程()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每类限报一项。已确定为教育部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的,本次不再推荐。

2请各单位组织填报推荐材料(附件23),并于202359下午3纸质版一式份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楼109A,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fzzx@ustb.edu.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五、评选方法

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北京市及校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立项名单,经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推荐及立项名单。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地点:办公楼109A,联系人:王晓晓,电话:62332062

教务处

2023425



附件

1.京教函〔2023146-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高校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2.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统计表(校内用表)

3.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校内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