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性与设计性实验管理办法

 

校教发【200729

 

实验教学是使学生更好地掌握理论知识、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的重要教学环节之一。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要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不断更新和充实实验教学内容,增加综合性与设计性实验的比例,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一.            综合性与设计性实验的定义

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的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

二.            综合性与设计性实验的审核

课程负责人组织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根据课程的教学目的,对实验教学的内容进行研讨,确定实验项目,特别是综合性与设计性实验项目,同时填写北京科技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审核表。

学院实验中心确认实验项目是否已开出,对尚未开出的项目要确认是否具备开设的条件。目前无法开设的优秀实验项目所需实验条件作为实验室今后进一步建设的目标与依据。

学院要组织专家组审核本学院的综合性与设计性实验项目,主要审核实验项目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与课程的教学目的相一致,是否符合上述综合性与设计性实验的定义。

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之后,将审核表送教务处备案。

三.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文件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审核通过之后,课程负责人应组织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编写实验教材与实验指导书等教学文件。

 

 

                                                                          

北京科技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审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