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改善项目(人才培养类)校内申报及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现开展2025年改善项目校内申报及遴选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北京科技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23〕18号)(附件1),《北京科技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人才培养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的最新要求,改善项目的申报及遴选采取两级入库制。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进入改善项目备选库(以下简称“备选库”),备选库中通过教育部评审的项目进入学校改善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
请各单位参考《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3年版)》(附件3)申报2025年本单位的改善项目,需提供如下材料:
1. 2025年改善项目(人才培养类)子活动申报书(附件4)
2. 2025年改善项目(人才培养类)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
3. 2025年改善项目(人才培养类)子活动校内申报表(附件6)
(1) 单价≥10万的采购项需要提供论证报告(扫描或拍照)。10万≤单价<50万的设备由学院自行论证,单价≥50万的由资产处论证。论证报告需见专家签字。
(2) 单价≥50万的设备请同步报送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项目如未入库,则自动取消报送预算。
(3) 总价10万以上采购项的三方报价(扫描或拍照)。
4. 2023年改善项目子活动总结报告(附件7)
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于6月14日前发送至:dillz@163.com。校内评审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注意:改善项目申报的内容不与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项目重复。
如遇问题可咨询教务处:刘仁霖、冀燕丽,62332202
附件:
1. 校发〔2023〕18号(关于印发《北京科技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 北京科技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人才培养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3.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3年版)
4. 2025年改善项目(人才培养类)子活动申报书
5. 2025年改善项目(人才培养类)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6. 2025年改善项目(人才培养类)子活动校内申报表
7. 2023年改善项目总结报告
教务处
2024年6月4日